| 十月怀胎网 | 母婴用品 | 孕妇须知 | 育儿博客 | 母婴论坛 | 许愿墙 | 宝宝起名 | 母婴服务 | 影音中心 |
| 孕前准备 | 怀孕征兆 | 生男生女 | 孕前禁忌 | ![]() |
孕妇保健 | 饮食营养 | 产前准备 | 产后护理 |
| 婴儿护理 | 常见疾病 | 胎教早教 | 宝宝成长 | 两性健康 | 不孕不育 | 寻医问药 | 孕事新闻 | |
| 怀孕280天 | 怀孕40周 | 人工流产 | 专家答疑 | 孩子起名 | 减肥瘦身 | 美容美体 | 美食菜谱 |
| 您当前的位置:十月网 >> 资讯 >> 哪些疾病患者不宜受孕 |
哪些疾病患者不宜受孕 |
|
||||||||||||
| http://www.10month.com 文章来源:十月网 时间:2008-05-05 | |||||||||||||
|
女性从怀孕到分娩要经过40周的时间,在这个时期体内发生着巨大的生理变化。子宫由原来的7×5×3立方厘米大小增加到35×22×25立方厘米的大小,使腹部胀大、脯肌抬高,同时呼吸变粗,频率增加。心脏也发生移位,心率增快,由于血流量增加,使心肌收缩力增强,肾脏滤过增多,负担加重,同时由于孕期激素的变化导致水、钠潞留而有轻度水肿。所以,当上述任何器官发生严重的病理变化时均不宜怀孕,以免对孕妇的生命造成威胁。 1、任何心脏病,即一般体力活动后明显心慌、气急、休息后缓解,心功能在m级以下者。 2、急、慢性肾炎患者伴有高血压、尿蛋白十十或有肾功能不全者。 3、严重的甲状腺机能亢进、糖尿病伴动脉硬化、高血压伴有血管病变患者。 4、肺结核患者活动期。 5、血液病患者,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白血并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严重的贫血等。 6、某些变态反应性疾病,如类风湿活动期、哮喘病患者等。另外,息有某些遗传性疾病的女性,如先天愚型、精神分裂症、癫痫经常大发作等均不宜怀孕。总之,如患有上述任何一种疾病而冒险妊娠,将会给母体及胎儿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。 查看网友对哪些疾病患者不宜受孕的评论 相关文章:
|
|||||||||||||
| 【版权声明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页面】 | |||||||||||||
| 孕妇须知 | 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| 影音中心 儿歌 flash小游戏 童话故事 胎教音乐 | 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| 育儿博客 | 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| Copyright©2005-2007 十月怀胎网 育儿博客 孕产论坛 孕妇须知 宝宝起名 许愿墙 周公解梦 星座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 |